信網2月13日訊(通訊員 李先平 韓通科 記者 陳璐)2月10日晚,交警李滄大隊火車北站中隊在南渠檢查站附近設崗夜查,期間查獲一起“二次酒駕”違法行為。 (來源:李滄交警) 10日23時10分,一輛車牌號為魯BR57**的小型轎車在駛近重慶中路瑞金路路口時車速異常緩慢,民警隨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。駕駛員打開車窗后,一股酒氣飄了出來。經酒精呼氣式檢測,駕駛員欒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8mg/100ml。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,經查,欒某某于2011年12月01日曾因酒駕被即墨交警大隊查處過,此次行為屬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1條規(guī)定,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 等待欒某某的將是10日以下行政拘留,罰款1000元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的嚴懲。 文章來源:信網。如上內容為青島信息港(www.vtef7.com)官方網站綜合整理發(fā)布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青島信息港官方網站是山東青島區(qū)域化綜合性新媒體平臺,目前青島信息港已全網覆蓋,主要有今日頭條、微博、微信、嗶站、知乎、搜狐新聞、網易新聞、騰訊新聞、新浪新聞等商業(yè)平臺,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體平臺入駐號,實現了全網覆蓋。青島信息港是山東半島地方信息門戶,擁有廣播電視經營許可證,按規(guī)定進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備案,內容源于網絡,版權歸原網站所有,如有侵權請聯系。如需轉載時請保留原版權的完整信息,否則追究侵權責任。 |